資格
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在科(組)或學程前30%以內
可報名的類群
就讀類群以及不分群
EX:製圖科係歸屬「機械群」,因此製圖科考生可選填「機械群」及「不分群」
志願數
25個
如何採計分數
前五學期的各項成績平均分數
◎第1比序:學業成績
◎第2比序:專業及實習成績
◎第3比序:技能領域科目成績
◎第4比序:英文成績
◎第5比序:國文成績
◎第6比序:數學成績
◎第7比序:競賽、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
◎第8比序:學校幹部、志工、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
分發方式
依各推薦學校的考生比序名次,採「四輪分發」
◎第一輪分發:取各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1位
◎第二輪分發:取各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2位
◎第三輪分發:取各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3位
◎第四輪分發:未參與前三輪分發,依比序名次進行分發
其中,前三輪分發,單一科技校院錄取同一校考生至多1名;第四輪分發,單一科技校院錄取同一校考生至多再2名
小叮嚀
◎每個學校最多推薦15名學生
◎錄取後未放棄,不能再參加其他任何管道考試
◎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,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